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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颂之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简称:颂之科技)致力于传统中医健康产业,专注于传统中医技艺的数字化、数据化、可视化、实用化的研发,我们利用AI、大数据等前沿技术,推动中医诊疗、教学及研究的智能化进程,精准提升服务效率与质量。公司以弘扬传统中医文化,传承传统中医技艺为使命。以创新科技为驱动,以传统中医为核心,通过“智慧中医”“智能实训”两大业务板块,为社会提供更好的健康服务。


我们将利用经典的中医理论、国际化的健康理念、现代化的科技手段以及优质的服务体系积极投身大健康产业,推动“天、地、人的完美协同,构建中医数字健康保障体系和创新服务模式。

 

颂之科技专注智慧中医
因为专注所以专业!

 
 

颂之科技为中医赋能









五化法则不仅是创新的引擎,
更是融合科技力量的桥梁,
它重塑了传统中医的面貌,
我们以五化为核心策略,
致力于提升中医的多维度价值,
融合创意与科技的精髓,
共同开创智慧中医新纪元。

 
 

颂之科技观点

智慧中医,承古融新,数字引擎引领中医文化新纪元。创意与科技并蒂绽放,双翼翱翔于健康蓝海,匠心独运,重塑中医体验之精髓,以人为本,温暖每一份健康渴望。

 

智慧中医,不仅是技术的革新,更是文化的传承与发扬。我们致力于将这份源自东方的健康智慧,以更加开放、包容的姿态,推向世界舞台,共筑全球健康新未来。在数字技术的赋能下,中医的辉煌篇章正被续写,绽放出前所未有的时代光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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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中医 四诊实训室
Intelligent Chinese Medicine Four Diagnosis Training Room
山东·济南
智慧中药 炮制实训室
Intelligent Chinese Medicine Concoction Training Room
山东·济南
智慧中医 针灸实训室
Intelligent Chinese Medicine and Acupuncture Training Room
山东·济南
中医数智博物馆
Digital Museum of Chinese Medicine
山东·济南
智慧中医 康养实训室
Intelligent Chinese Medicine Recreation Training Room
山东·济南
 

颂之科技是一个集古韵传承、科技创新、智慧中医构建与全方位品牌传播于一体的跨界先锋企业。
承古融新,续中医之精髓,引领智慧中医时代新纪元,与您共创健康产业辉煌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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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20 置顶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 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

中医药学是中华民族的伟大创造,是中国古代科学的瑰宝,也是打开中华文明宝库的钥匙,为中华民族繁衍生息作出了巨大贡献,对世界文明进步产生了积极影响。党和政府高度重视中医药工作,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中医药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中医药改革发展取得显著成绩。同时也要看到,中西医并重方针仍需全面落实,遵循中医药规律的治理体系亟待健全,中医药发展基础和人才建设还比较薄弱,中药材质量良莠不齐,中医药传承不足、创新不够、作用发挥不充分,迫切需要深入实施中医药法,采取有效措施解决以上问题,切实把中医药这一祖先留给我们的宝贵财富继承好、发展好、利用好。传承创新发展中医药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内容,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大事,对于坚持中西医并重、打造中医药和西医药相互补充协调发展的中国特色卫生健康发展模式,发挥中医药原创优势、推动我国生命科学实现创新突破,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增强民族自信和文化自信,促进文明互鉴和民心相通、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具有重要意义。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医药工作的重要论述,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现提出如下意见。一、健全中医药服务体系(一)加强中医药服务机构建设。发挥中医药整体医学和健康医学优势,建成以国家中医医学中心、区域中医医疗中心为龙头,各级各类中医医疗机构和其他医疗机构中医科室为骨干,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基础,融预防保健、疾病治疗和康复于一体的中医药服务体系,提供覆盖全民和全生命周期的中医药服务。遵循中医药发展规律,规范中医医院科室设置,修订中医医院设置和建设标准,健全评价和绩效考核制度,强化以中医药服务为主的办院模式和服务功能,建立健全体现中医药特点的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大力发展中医诊所、门诊部和特色专科医院,鼓励连锁经营。提供中医养生保健服务的企业登记经营范围使用“中医养生保健服务(非医疗)”规范表述。到2022年,基本实现县办中医医疗机构全覆盖,力争实现全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设置中医馆、配备中医医师。(二)筑牢基层中医药服务阵地。扩大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中医专业医学生规模,在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中积极招收中医医师,鼓励实行中医药人员“县管乡用”,鼓励退休中医医师到基层提供服务,放宽长期服务基层的中医医师职称晋升条件。健全全科医生和乡村医生中医药知识与技能培训机制。支持中医医院牵头组建医疗联合体。各级中医医院要加强对基层中医药服务的指导。(三)以信息化支撑服务体系建设。实施“互联网+中医药健康服务”行动,建立以中医电子病历、电子处方等为重点的基础数据库,鼓励依托医疗机构发展互联网中医医院,开发中医智能辅助诊疗系统,推动开展线上线下一体化服务和远程医疗服务。依托现有资源建设国家和省级中医药数据中心。加快建立国家中医药综合统计制度。健全中医药综合监管信息系统,综合运用抽查抽检、定点监测、违法失信惩戒等手段,实现精准高效监管。二、发挥中医药在维护和促进人民健康中的独特作用(四)彰显中医药在疾病治疗中的优势。加强中医优势专科建设,做优做强骨伤、肛肠、儿科、皮科、妇科、针灸、推拿以及心脑血管病、肾病、周围血管病等专科专病,及时总结形成诊疗方案,巩固扩大优势,带动特色发展。加快中医药循证医学中心建设,用3年左右时间,筛选50个中医治疗优势病种和100项适宜技术、100个疗效独特的中药品种,及时向社会发布。聚焦癌症、心脑血管病、糖尿病、感染性疾病、老年痴呆和抗生素耐药问题等,开展中西医协同攻关,到2022年形成并推广50个左右中西医结合诊疗方案。建立综合医院、专科医院中西医会诊制度,将中医纳入多学科会诊体系。建立有效机制,更好发挥中医药在流感等新发突发传染病防治和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中的作用。(五)强化中医药在疾病预防中的作用。结合实施健康中国行动,促进中医治未病健康工程升级。在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丰富中医治未病内容,鼓励家庭医生提供中医治未病签约服务,到2022年在重点人群和慢性病患者中推广20个中医治未病干预方案。大力普及中医养生保健知识和太极拳、健身气功(如八段锦)等养生保健方法,推广体现中医治未病理念的健康工作和生活方式。(六)提升中医药特色康复能力。促进中医药、中华传统体育与现代康复技术融合,发展中国特色康复医学。实施中医药康复服务能力提升工程。依托现有资源布局一批中医康复中心,加强中医医院康复科建设,在其他医院推广中医康复技术。针对心脑血管病、糖尿病等慢性病和伤残等,制定推广一批中医康复方案,推动研发一批中医康复器具。大力开展培训,推动中医康复技术进社区、进家庭、进机构。三、大力推动中药质量提升和产业高质量发展(七)加强中药材质量控制。强化中药材道地产区环境保护,修订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推行中药材生态种植、野生抚育和仿生栽培。加强珍稀濒危野生药用动植物保护,支持珍稀濒危中药材替代品的研究和开发利用。严格农药、化肥、植物生长调节剂等使用管理,分区域、分品种完善中药材农药残留、重金属限量标准。制定中药材种子种苗管理办法。规划道地药材基地建设,引导资源要素向道地产区汇集,推进规模化、规范化种植。探索制定实施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激励政策。倡导中医药企业自建或以订单形式联建稳定的中药材生产基地,评定一批国家、省级道地药材良种繁育和生态种植基地。健全中药材第三方质量检测体系。加强中药材交易市场监管。深入实施中药材产业扶贫行动。到2022年,基本建立道地药材生产技术标准体系、等级评价制度。(八)促进中药饮片和中成药质量提升。加快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中药标准(一部),由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会同中医药主管部门组织专家承担有关工作,建立最严谨标准。健全中药饮片标准体系,制定实施全国中药饮片炮制规范。改善市场竞争环境,促进中药饮片优质优价。加强中成药质量控制,促进现代信息技术在中药生产中的应用,提高智能制造水平。探索建立以临床价值为导向的评估路径,综合运用循证医学等方法,加大中成药上市后评价工作力度,建立与公立医院药品采购、基本药物遴选、医保目录调整等联动机制,促进产业升级和结构调整。(九)改革完善中药注册管理。建立健全符合中医药特点的中药安全、疗效评价方法和技术标准。及时完善中药注册分类,制定中药审评审批管理规定,实施基于临床价值的优先审评审批制度。加快构建中医药理论、人用经验和临床试验相结合的中药注册审评证据体系,优化基于古代经典名方、名老中医方、医疗机构制剂等具有人用经验的中药新药审评技术要求,加快中药新药审批。鼓励运用新技术新工艺以及体现临床应用优势的新剂型改进已上市中药品种,优化已上市中药变更技术要求。优化和规范医疗机构中药制剂备案管理。国务院中医药主管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牵头组织制定古代经典名方目录中收载方剂的关键信息考证意见。(十)加强中药质量安全监管。以中药饮片监管为抓手,向上下游延伸,落实中药生产企业主体责任,建立多部门协同监管机制,探索建立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生产流通使用全过程追溯体系,用5年左右时间,逐步实现中药重点品种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强化中成药质量监管及合理使用,加强上市产品市场抽检,严厉打击中成药非法添加化学品违法行为。加强中药注射剂不良反应监测。推进中药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将其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加大失信联合惩戒力度。完善中药质量安全监管法律制度,加大对制假制劣行为的责任追究力度。四、加强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十一)改革人才培养模式。强化中医思维培养,改革中医药院校教育,调整优化学科专业结构,强化中医药专业主体地位,提高中医类专业经典课程比重,开展中医药经典能力等级考试,建立早跟师、早临床学习制度。加大省部局共建中医药院校投入力度。将中医课程列入临床医学类专业必修课,提高临床类别医师中医药知识和技能水平。完善中医医师规范化培训模式。改革完善中西医结合教育,培养高层次中西医结合人才。鼓励西医学习中医,允许临床类别医师通过考核后提供中医服务,参加中西医结合职称评聘。允许中西医结合专业人员参加临床类别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十二)优化人才成长途径。通过学科专科建设、重大科研平台建设和重大项目实施等,培养造就一批高水平中医临床人才和多学科交叉的中医药创新型领军人才,支持组建一批高层次创新团队。支持中医药院校与其他高等学校联合培养高层次复合型中医药人才。建立高年资中医医师带徒制度,与职称评审、评优评先等挂钩。制定中医师承教育管理办法。经国务院中医药主管部门认可的师承教育继承人,符合条件者可按同等学力申请中医专业学位。大力培养中药材种植、中药炮制、中医药健康服务等技术技能人才。完善确有专长人员考核办法,加大中医(专长)医师培训力度,支持中医医院设置中医(专长)医师岗位,促进民间特色技术疗法的传承发展。(十三)健全人才评价激励机制。落实允许医疗卫生机构突破现行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平、允许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员奖励的要求,完善公立中医医疗机构薪酬制度。改革完善中医药职称评聘制度,注重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克服唯学历、唯资历、唯论文等倾向。国家重大人才工程、院士评选等加大对中医药人才的支持力度,研究在中国工程院医药卫生学部单设中医药组。研究建立中医药人才表彰奖励制度,加强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表彰,建立中医药行业表彰长效机制,注重发现和推介中青年骨干人才和传承人。各种表彰奖励评选向基层一线和艰苦地区倾斜。五、促进中医药传承与开放创新发展(十四)挖掘和传承中医药宝库中的精华精髓。加强典籍研究利用,编撰中华医藏,制定中医药典籍、技术和方药名录,建立国家中医药古籍和传统知识数字图书馆,研究制定中医药传统知识保护条例。加快推进活态传承,完善学术传承制度,加强名老中医学术经验、老药工传统技艺传承,实现数字化、影像化记录。收集筛选民间中医药验方、秘方和技法,建立合作开发和利益分享机制。推进中医药博物馆事业发展,实施中医药文化传播行动,把中医药文化贯穿国民教育始终,中小学进一步丰富中医药文化教育,使中医药成为群众促进健康的文化自觉。(十五)加快推进中医药科研和创新。围绕国家战略需求及中医药重大科学问题,建立多学科融合的科研平台。在中医药重点领域建设国家重点实验室,建立一批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和技术创新中心。在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框架下,研究设立国家中医药科技研发专项、关键技术装备重大专项和国际大科学计划,深化基础理论、诊疗规律、作用机理研究和诠释,开展防治重大、难治、罕见疾病和新发突发传染病等临床研究,加快中药新药创制研究,研发一批先进的中医器械和中药制药设备。支持鼓励儿童用中成药创新研发。研究实施科技创新工程。支持企业、医疗机构、高等学校、科研机构等协同创新,以产业链、服务链布局创新链,完善中医药产学研一体化创新模式。加强中医药产业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健全赋予中医药科研机构和人员更大自主权的管理制度,建立知识产权和科技成果转化权益保障机制。改革完善中医药科研组织、验收和评价体系,避免简单套用相关科研评价方法。突出中医药特点和发展需求,建立科技主管部门与中医药主管部门协同联动的中医药科研规划和管理机制。(十六)推动中医药开放发展。将中医药纳入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和“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重要内容,实施中医药国际合作专项。推动中医中药国际标准制定,积极参与国际传统医学相关规则制定。推动中医药文化海外传播。大力发展中医药服务贸易。鼓励社会力量建设一批高质量中医药海外中心、国际合作基地和服务出口基地。研究推动现有中药交易平台稳步开展国际交易。打造粤港澳大湾区中医药高地。加强与台湾地区中医药交流合作,促进两岸中医药融合发展。六、改革完善中医药管理体制机制(十七)完善中医药价格和医保政策。以临床价值为导向,以中医优势服务、特色服务为重点,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完善医疗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时重点考虑中医等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价格。健全符合中医药特点的医保支付方式。完善与国际疾病分类相衔接的中医病证分类等编码体系。分批遴选中医优势明显、治疗路径清晰、费用明确的病种实施按病种付费,合理确定付费标准。通过对部分慢性病病种等实行按人头付费、完善相关技术规范等方式,鼓励引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适宜的中医药服务。及时将符合条件的中医医疗机构纳入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积极将适宜的中医医疗服务项目和中药按规定纳入医保范围。鼓励商业保险机构开发中医治未病等保险产品。研究取消中药饮片加成相关工作。(十八)完善投入保障机制。建立持续稳定的中医药发展多元投入机制,在卫生健康投入中统筹安排中医药事业发展经费并加大支持力度。加大对中医药事业发展投资力度,改善中医医院办院条件,扩大优质服务供给。切实保障公立中医医院投入责任落实。鼓励地方设立政府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市场化运作的中医药发展基金。引导商业保险机构投资中医药服务产业。(十九)健全中医药管理体制。完善中医药工作跨部门协调机制,强化国务院中医药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统筹职能,协调做好中药发展规划、标准制定、质量管理等工作,促进中医中药协调发展。各级卫生健康、药品监督管理等各相关部门要坚持中西医并重,制定实施中医药相关政策措施要充分听取并吸纳中医药主管部门意见。完善中医药服务监管机制。依据中医药法有关规定建立健全中医药管理体系,省市县都要明确承担中医药管理职能的机构,合理配置人员力量。(二十)加强组织实施。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要结合实际制定落实举措,将本意见实施情况纳入党委和政府绩效考核。围绕以较低费用取得较大健康收益目标,规划建设一批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鼓励在服务模式、产业发展、质量监管等方面先行先试。推动中央主要新闻单位、重点新闻网站等各类媒体加大对中医药文化宣传力度,加强和规范中医药防病治病知识传播普及,营造珍视、热爱、发展中医药的社会氛围。进一步加强军队中医药工作,大力开展新时代军事卫勤新型中医诊疗装备研发和新药物、新疗法挖掘创新工作,持续深化基层部队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提高军队中医药整体保障水平。少数民族医药是中医药的重要组成部分,有关地方可根据本意见,制定和完善促进本地区少数民族医药发展的相关政策举措。转载自(新华社北京2019年10月26日电)

2024-09-20

两部门发文:全力打造“数智中医药”

7月26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家数据局发布《关于促进数字中医药发展的若干意见》。《意见》提出,要用3-5年时间推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兴数字技术逐步融入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全链条各环节,初步实现中医药全行业、全产业链、全流程数据有效贯通,全力打造“数智中医药”。《意见》分别从中医药行业数字基础和数字化赋能中医服务能力、人才培养、科技创新、中药产业高质量发展、中医药文化传播和对外交流合作、中医药治理水平等方面提出了指导意见。一是夯实数字中医药工作基础;二是数字化辅助中医服务能力提升;三是数字化助力中医药人才培养;四是数字化支撑中医药科技创新;五是数字化赋能中药产业高质量发展;六是数字化助推中医药文化传播和对外交流合作;七是数字化协助中医药治理水平提升。在夯实中医药数字基础设施方面《意见》指出,要建立健全中医药数据标准规范,加强中医药数据安全保障,加快中医药数字化人才培养。在数字化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方面《意见》建议,一是有序释放中医医疗数据价值,赋能中医医疗服务水平提升;二是推动中医医疗数据融合创新,赋能中医医疗智慧化管理;三是提升群众看病就医便利度;四是助推中医药健康管理。《关于促进数字中医药发展的若干意见》政策解读日前,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与国家数据局联合印发了《关于促进数字中医药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现就有关政策解读如下:一、《意见》出台背景和重大意义是什么?近年来,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数字技术加速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全过程,正在深刻改变着世界各国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社会治理方式。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数字经济正在成为重组全球要素资源、重塑全球经济结构、改变全球竞争格局的关键力量”,“要促进数字技术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赋能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以人工智能等前沿数字技术催生新产业、新模式、新动能,是当前包括中医药在内各行业的重要任务。中医药行业长期以来积极开展信息化建设,主动开展利用数字技术推动中医药发展的探索和实践,整体呈现快速发展态势,为数字中医药发展奠定了基础。但总体而言,中医药数字化转型发展还处于初期阶段,存在对数字化建设和数据要素作用认识不深、数字化赋能医疗科研广度不足的问题,迫切需要加快推进数字技术在中医药领域的广泛应用,充分发挥数据要素乘数效应,释放中医药数据价值,赋能中医药医疗科研产业等各领域高质量发展。《意见》是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医药工作的重要论述,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数字中国建设等重大决策部署,主动担当作为的有力体现。《意见》的形成,对于促进数字中医药发展,发挥数字中医药在数字中国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推动中医药高质量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和意义。二、《意见》有哪些特点?《意见》是中医药领域首次关于促进数字化转型发展和数据要素流通应用的政策指导性文件,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突出数据赋能为动力引领。加快推动中医药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建设,以数据赋能中医药发展,促进中医药高质量数据资源在医疗、科研、教育、产业、文化等领域不同场景的广泛复用,提升中医药行业服务能力和效率,充分体现数据要素乘数效应。二是突出安全合规为前提。以开展数据分类分级管理为基础,积极推进数据的采集、传输、存储、处理、流通和使用,提高数据要素供给数量和质量,增强数据的可用、可信、可追溯水平,保证中医药数据全周期合规和安全。三是突出数据要素流通为基础。政府重点在中医药全产业链数据标准等基础上,探索建立中医药数据确权授权使用和收益分配机制等基础制度,从中医药公共数据的共享流通示范等方面着力,引导中医药机构的各类数据资源进入市场流通,发挥市场在数据要素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并广泛激发中医药机构市场活力,释放数据要素价值。四是突出试点先行的工作方向。以完善中医药数据管理体制机制、探索形成数字中医药发展模式为目标,鼓励中医药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基础较好、中医药数据资源丰富的地区和机构先行先试,支持各地因地制宜、大胆探索、做出示范,全力打造“数智中医药”,为数字中国建设提供中医药实践,为中医药现代化发展提供有力支撑。三、《意见》明确了哪些方面的重点任务?《意见》分别从中医药行业数字基础和数字化赋能中医服务能力、人才培养、科技创新、中药产业高质量发展、中医药文化传播和对外交流合作、中医药治理水平等方面提出了指导意见。一是夯实数字中医药工作基础。提出建立健全中医药数据标准规范,强化中医药数据治理基础,加强中医药数据安全保障,加快中医药数字化人才培养等四方面的指导意见。二是数字化辅助中医服务能力提升。提出中医医疗数据赋能中医医疗服务水平提升、赋能中医医疗智慧化管理,提升群众看病就医便利度,助推中医药健康管理等四方面的指导意见。三是数字化助力中医药人才培养。提出推动名老中医诊疗数据开放共享,推动中医药教育数字化发展等两方面的指导意见。四是数字化支撑中医药科技创新。提出推动中医药科学数据应用,探索中医药科研新范式,以中医药科学数据助推技术创新等三方面的指导意见。五是数字化赋能中药产业高质量发展。提出推动中药全产业链数据协同,提升中药生产数智化水平等两方面的指导意见。六是数字化助推中医药文化传播和对外交流合作。提出助力中医药文化传播,推进中医药对外交流合作等两方面的指导意见。七是数字化协助中医药治理水平提升。提出提高中医医疗机构智慧管理水平,建立中医药公共数据服务平台,支撑中医药科学决策等三方面的指导意见。四、如何完善中医药数据标准和制度体系?《意见》重点从两方面给出指导意见:一是建立健全中医药数据标准规范。通过推进中医药数据分类分级管理,加快推进中医药数据标准规范制定和推广应用,以健全中医药数据标准规范体系。二是健全中医药数据安全管理制度体系。探索中医药数据确权授权使用、收益分配机制和市场化流通交易、数据安全管理等制度体系建设,为中医药数据利用和赋能提供基础,为中医药数据复用增效提供制度保障。五、如何夯实中医药数字基础设施?《意见》从三方面提出指导建议:一是加强中医药行业数字基础设施建设。通过继续加快中医药机构信息化建设,加强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兴数字技术在中医药领域的适用性研究,提高中医药行业在数据采集、存储、治理及应用的综合能力。二是加强中医药数据安全保障。通过建立中医药数据全生命周期的安全风险评估机制,构建风险可控安全可信的数据流通安全环境,落实数据安全主体责任,为数据的安全合规高效流通提供根本保证。三是加快中医药数字化人才培养。通过鼓励相关高校开设具有中医药特色的数据科学和人工智能类专业,培养善于“转化数据、研究数据、挖掘数据、运用数据”的复合型人才,为中医药数字化发展打造坚实人才底座。六、数字化如何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意见》从四方面提出指导意见:一是有序释放中医医疗数据价值,赋能中医医疗服务水平提升。鼓励中医医疗机构推动业务流程数字化转型,优先围绕中医优势专科和优势病种形成诊疗全流程数据,推进个人健康数据与中医诊疗服务数据的流通复用,并充分发挥数据的赋能作用,从而提高临床诊疗能力和服务质量。二是推动中医医疗数据融合创新,赋能中医医疗智慧化管理。推动中医医疗机构与其他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和管理等数据的共享复用,通过打造具有示范性的智慧中医医院、中医数字医共体,推动形成中医医疗智慧管理模式。三是提升群众看病就医便利度。通过推进中医医疗机构电子病历数据互联互通,实现患者诊疗全流程数据在医院内外的贯通和区域内的合规高效调用,以及建设具有智能化中药房、区域智慧共享中药房等,为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精准的中医药服务。四是助推中医药健康管理。鼓励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兴数字技术研发中医健康监测设备和治未病健康管理平台,助力突破中医药服务的时间空间限制,方便开展中医药健康管理,充分发挥中医药养生保健优势。七、数字化如何助力中医药人才培养?《意见》从两方面给出了指导意见:一是推动名老中医诊疗数据开放共享。鼓励中医医疗机构应用数字技术建设“数字化传承工作室”“数字诊室”等,利用数字技术收集、整理、挖掘名老中医诊疗过程和经验,形成名老中医数字人等数字化传承平台,提升名老中医学术经验传承和临床人才培养效率。二是推动中医药教育数字化发展。推进中医药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建设、中医药虚拟仿真实验实训平台建设、数字化临床基地和智慧教学环境建设等,提升中医药教学体验和效果,提升中医药数字化教育水平。八、数字化如何支撑中医药科技创新?《意见》从两方面给出指导意见:一是推动中医药科学数据应用和技术创新。充分采集、汇聚和利用名老中医临床诊疗数据、实验数据、科技文献和古籍文献等各类数据,建设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中医药科学数据库、中药研发大模型等中医药科学数据平台,以数据驱动助力中医药临床研究、数字疗法研究和中药新药研发等任务。二是探索中医药科研新范式。鼓励中医医疗机构与科研机构、信息技术企业、中药企业合作,开展临床疗效评价等科学研究,探索形成以数据驱动中医创新的新范式。九、数字化如何赋能中药产业高质量发展?《意见》从两方面给出指导意见:一是推动中药全产业链数据协同。支持中药全产业链数字化转型,强化中药全生命周期质量追溯体系建设,赋能中药产品质量管理。二是提升中药种植生产数智化水平。打造以数据、模型为支撑的中药生态种植数智化场景,推动数字化车间、数字孪生工厂、智慧物流、智慧库房、工业互联网等建设应用,提升中药企业创新能力和生产效率。十、数字化如何助推中医药文化传播?《意见》从以下方面给出指导意见:推进中医药数字图书馆、中医药数字博物馆等中医药文化传播数字化场馆建设,建设中医药教育文化数字化服务平台,开展中医药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化保护,并提高群众中医药文化素养和健康保健知识水平。十一、如何利用数字手段推进中医药对外交流合作?《意见》坚持需求导向,一是通过利用数字化手段开展跨境远程医疗、远程教学、国际化科研合作等推进中医药服务贸易的数字化发展,以扩大中医药的国际影响力。二是支持开展传统医药数据跨境监管机制交流与合作。十二、数字化如何赋能中医药治理水平提升?《意见》从三方面给出指导意见:一是提高中医医疗机构智慧管理水平。通过利用人工智能等数字技术分析医院医疗和管理等数据,支撑对中医医疗服务质量、机构运行情况、绩效管理、科研管理、职称评审等考核评估工作,提升医院管理水平。二是建立中医药公共数据服务平台。通过共享或汇聚全国中医药公共数据,建立中医药公共数据服务体系,实现全国范围内中医医师资格查询、中医医疗机构资质查询等公共数据的流通和使用,为中医药数据流通和释放数据价值提供示范。三是支撑中医药科学决策。通过推动相关领域数据共享,构建中医医疗服务和中药质量监测评估体系,支撑临床指南修订、医保目录调整、医疗质量控制、等级医院评审、人才评定等,提升决策科学化、精准化水平,提高中医药行业治理水平和监管效能。十三、如何推进中医药数字化场景应用推广?《意见》从以下方面提出应用推广路径:通过组织开展中医药数字化、智能化相关的竞赛,推动中医药数字化转型典型场景经验挖掘与推广,引导数字化技术在中医医疗服务、科技创新、人才培养、中药全产业链、文化传播、国际交流合作、行业治理等各领域得到广泛应用。十四、如何组织保障《意见》的落实落地?数字中医药发展需要在政府引导的基础上,结合市场机制和社会力量的参与,形成合力、推动发展。一是统筹协调、督促落实。各级中医药主管部门应加强对数字中医药工作的领导,切实落实责任,加强统筹协调,以督促落实。二是体制机制创新。通过将数字化相关内容纳入绩效考核、职称评审、人才评定等制度中,以激发社会各界动力,推动中医药数据共享流通,释放中医药数据价值,推动中医药发展向数据驱动模式转变。转载自大河健康网

2024-09-20

我国将用3至5年打造“数智中医药”

新华社北京8月15日电 记者日前从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获悉,我国将用3至5年时间推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兴数字技术逐步融入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全链条各环节,促进中医药数据的共享、流通和复用,初步实现中医药全行业、全产业链、全流程数据有效贯通,全力打造“数智中医药”。新兴数字技术能够为中医药现代化发展提供有力支撑。为充分发挥数据要素乘数效应,释放中医药数据价值,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和国家数据局近日联合印发《关于促进数字中医药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20个方面的具体举措。在数字化辅助中医服务能力提升方面,文件提出,“鼓励中医医疗机构推动业务流程数字化转型,打造集预防、治疗、康复、个人健康管理于一体的数字中医药服务模式”,“鼓励研发具有中医药特色的智能电子病历、智能预诊随访等系统,提升中医药数据智能化采集能力”。数字技术的应用也让就医更加便捷。文件提出“推进中医医疗机构电子病历数据互联互通”“促进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共享”等举措,并鼓励建设具有示范性的智能化中药房、区域智慧共享中药房,提供云煎药服务,为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精准的中医药服务。针灸机器人、“中医CT”人体数字画像系统……数字技术已在中医药健康管理领域“初显身手”。文件提出,鼓励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兴数字技术研发中医健康监测设备和治未病健康管理平台,通过中医体质等中医数据采集记录,整合体检、疾控等数据,开展主动健康管理、个人健康画像、人工智能+医疗健康应用、重点人群健康保障、卫生健康决策支持系统建设与数据应用示范研究。此外,文件还针对数字化赋能中医药人才培养、科技创新、产业发展、文化传播等作出部署,例如,鼓励中医医疗机构应用数字技术建设“数字化传承工作室”“数字诊室”等,强化中药质量追溯体系平台建设和推广运用,支持建立中医药古籍数据库、中医药文物数据库、中医药知识库。转载自新华社

2024-09-20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国家数据局关于印发《关于促进数字中医药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医药、数据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数据局: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数字中国建设整体布局规划》《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等文件精神,推动《“数据要素×”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落实落地,充分发挥数据要素乘数效应,释放中医药数据价值,赋能中医药高质量发展,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会同国家数据局制定了《关于促进数字中医药发展的若干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国家数据局2024年7月19日关于促进数字中医药发展的若干意见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数字中国建设整体布局规划》《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等文件精神,推动《“数据要素×”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落实落地,充分发挥数据要素乘数效应,释放中医药数据价值,赋能中医药高质量发展。现提出如下意见。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医药工作的重要论述,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深刻把握数据要素基本特征和战略地位,以提升中医药行业数字化思维为切入点,以提高中医药服务质量和效率为主线,以发挥中医药数据的赋能作用为导向,用3-5年时间推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兴数字技术逐步融入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全链条各环节,促进中医药数据的共享、流通和复用,初步实现中医药全行业、全产业链、全流程数据有效贯通,全力打造“数智中医药”,为数字中国建设提供中医药实践,为中医药现代化发展提供有力支撑。二、夯实数字中医药工作基础1.建立健全中医药数据标准规范。推进中医药数据分类分级管理,推进中医药多源数据融合标准规范制定和示范应用,形成有利于中医药数据协同优化、复用增效、融合创新的标准规范体系。探索中医药数据确权授权使用、收益分配机制和市场化流通交易等制度体系建设。2.强化中医药数据治理基础。加强中医药行业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数据采集、生产和治理能力。鼓励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在中医药医疗、科研、教育、产业、文化等领域开展适用性研究,打造中医药大模型等行业数字技术底座。鼓励中医药行业加强数据共享开放,推动中医药数据流通交易,打造中医药数据创新利用生态体系。3.加强中医药数据安全保障。实施数据分类分级保护,建立中医药数据流转、开发利用安全规范和安全风险评估机制,保障数据采集、传输、存储、处理、流通、使用过程中的数据安全,构建风险可控可信的数据流通安全环境,落实数据安全主体责任,明确行业主管部门、数源单位与用数单位的数据安全职责边界,推动数据安全规范化、标准化,保障中医药数据有序流通。4.加快中医药数字化人才培养。强化中医药行业数字化教育培训,全面提升数字化思维。鼓励相关高校开设具有中医药特色的数据科学和人工智能类专业,科学设定培养目标,优化教学内容,培养善于“转化数据、研究数据、挖掘数据、运用数据”的复合型人才,为中医药数字化发展打造坚实人才底座。三、数字化赋能中医药高质量发展(一)数字化辅助中医服务能力提升5.有序释放中医医疗数据价值,赋能中医医疗服务水平提升。鼓励中医医疗机构推动业务流程数字化转型,打造集预防、治疗、康复、个人健康管理于一体的数字中医药服务模式,推进中医诊疗服务全流程多源数据采集和融合治理,建立统一的数据共享标准规范,推动疾病治疗全过程高质量数据闭环管理,为辅助临床医生诊断和治疗提供中医药数据资源。鼓励研发具有中医药特色的智能电子病历、智能预诊随访等系统,提升中医药数据智能化采集能力,应用数字化手段采集具有临床结局的专科专病全流程高质量数据,通过临床疗效的反馈,不断优化总结诊疗方案,提高临床诊疗水平。6.推动中医医疗数据融合创新,赋能中医医疗智慧化管理高质量发展。推动中医医疗机构以及相关县域医共体成员单位内部数据共享复用,实现中医临床诊疗、中医临床科研、中医临床教学、个人健康管理档案等数据资源合规高效利用,探索建立中医医疗质量智能化监测体系,拓展智慧医疗、智慧服务、智慧教育、智慧管理等数据应用新模式新业务,打造一批具有示范性的智慧中医医院、中医数字医共体和临床教学基地。7.提升群众看病就医便利度。推进中医医疗机构电子病历数据互联互通,实现患者院前、院中、院后诊疗数据贯通以及院内外合规高效调用,促进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共享,提高医疗资源利用效率。优先围绕中医优势专科和优势病种开展诊疗全流程数据采集、使用和治理,形成应用示范。鼓励建设具有示范性的智能化中药房、区域智慧共享中药房,提供云煎药服务,为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精准的中医药服务。8.助推中医药健康管理。鼓励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兴数字技术研发中医健康监测设备和治未病健康管理平台,通过中医体质等中医数据采集记录,整合体检、疾控等数据,开展主动健康管理、个人健康画像、人工智能+医疗健康应用、重点人群健康保障、卫生健康决策支持系统建设与数据应用示范研究,充分发挥中医养生保健优势。(二)数字化助力中医药人才培养9.推动名老中医诊疗数据开放共享。鼓励中医医疗机构应用数字技术建设“数字化传承工作室”“数字诊室”等,利用数字技术复现名老中医诊疗过程和诊疗思路,数字化记录教学行为,总结跟师学习、临床实践和疗效跟踪等经验,推动名老中医学术传承创新发展。10.推动中医药教育数字化发展。推进中医药数字化教育教学资源建设,包括中医药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建设、名医大师课程实录及影音资源数字化保护、中医药虚拟仿真实验实训平台建设、数字化临床基地和智慧教学环境建设等。提升中医药专业人才的数字化素养与应用技能,丰富知识结构,适应数字化时代发展要求。(三)数字化支撑中医药科技创新11.推动中医药科学数据应用。加强中医药科技文献检索、利用,推进中医药科学数据共享,支持和培育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中医药科学数据库建设,为开展中医药临床试验提供支撑,以数据驱动助力中医药临床研究、数字疗法研究、智能药物筛选和中药新药研发等任务。12.探索中医药科研新范式。鼓励中医医疗机构与科研机构、信息技术企业、中药企业合作,加大对临床中医诊疗真实世界数据和循证医学数据的采集与利用,推动临床专科专病知识库建设,开展临床疗效评价,以数据驱动发现新规律,打造中医临床研究新范式,为疾病分级、疾病监测预测、诊疗方案完善、中药疗效和安全性评估等提供真实世界证据。13.以中医药科学数据助推技术创新。鼓励中医药科研机构与大学、企业等合作,充分利用名老中医临床诊疗数据、实验数据、科技文献和古籍文献等,结合不同场景开展人工智能大模型开发、训练和应用,重点攻关中医药行业多源数据智能化、网络化采集技术、装备研究,鼓励研发适合基层医疗机构使用的数字化、智能化产品,推动中医临床智能辅助决策系统与智能诊治装备研发与推广应用。(四)数字化赋能中药产业高质量发展14.推动中药全产业链数据协同。加快中药全产业链数字化驱动,强化中药质量追溯体系平台建设和推广运用,借助大数据、物联网、区块链等技术,推动从中药材种植生态环境、农事管理、采收、加工炮制、包装、仓储、养护、流通储存到处方流转、审方、调剂、配送、临床应用及效果评估全生命周期数据的互联互通和合理利用,赋能中药产品质量管理。15.提升中药生产数智化水平。支持利用遥感、气象、土壤等数据,打造以数据、模型为支撑的中药生态种植数智化场景,赋能中药材育种、育苗和种植养殖。推动数字化车间、数字孪生工厂、智慧物流、智慧库房、工业互联网等建设应用,提升中药企业创新能力和生产效率。(五)数字化助推中医药文化传播和对外交流合作16.助力中医药文化传播。支持建立中医药古籍数据库、中医药文物数据库、中医药知识库,建设中医药教育文化服务数字化基础设施和服务平台,研究推动中医药图书、期刊、报纸、媒体、网站数字化转型,开展中医药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化保护,推进中医药数字图书馆、中医药数字博物馆等线上线下数字化场馆建设,创新中医药文化传播途径,利用数字化手段为群众提供更丰富的中医药文化服务。17.推进中医药对外交流合作。支持中医药服务出口基地建立中医药数字贸易平台,推动中医药贸易数字化发展。利用数字化手段开展跨境医疗、远程教学、中药国际多中心临床研究等工作。支持开展传统医药数据跨境监管机制交流与合作。(六)数字化协助中医药治理水平提升18.提高中医医疗机构智慧管理水平。强化中医医疗机构数据基础建设,推动中医药业务和管理数据自动化采集、智能化治理和数据分析挖掘应用,支撑开展中医药疗效、安全性、卫生经济学、患者满意度、绩效管理等综合评价,借助人工智能等技术分析医疗数据,支撑对中医医疗服务质量、机构运行情况、绩效管理、科研管理、职称评审等考核评估工作。19.建立中医药公共数据服务平台。健全国家中医药综合统计体系,建立中药材生产调查、中医药监督执法统计等专项制度,联通和汇聚各地中医药公共数据,推动全国范围内实现中医医师资格查询、中医医疗机构资质查询等中医药公共服务数据高效调用。加强对重大项目、重大工程、重点任务及重大政策、规划等数据采集与管理,开展实施效果评估,为公共管理决策提供技术支持。20.支撑中医药科学决策。推动中医药多维数据融合,构建中医医疗服务和中药质量监测评估体系,推动相关领域数据共享,支撑临床诊疗指南修订、临床医疗质量评估、等级医院评审、人才评定等,提升决策科学化、精准化水平,提高中医药行业治理水平和监管效能。四、强化数字中医药工作组织实施各级中医药、数据主管部门应加强对数字中医药工作的领导,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督促落实,健全议事协调机制,将数字化发展摆在本地区工作重要位置,切实落实责任。积极将数字化相关重大政策、重大工程和重大项目的定量评价等内容纳入绩效考核、职称评审、人才评定等制度中,推动中医药数据共享流通,释放中医药数据价值。组织召开数字中医药推进现场会,加强中医药数字化转型典型场景经验挖掘、推广与交流。组织开展中医药数字化、智能化相关竞赛,形成以赛创新、以赛促用的产学研用合作格局。通过试点示范等方式,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在制度建设、技术路径、发展模式等方面先行先试,推动中医药工作从传统业务和管理模式向数据驱动模式转变。信息化、数字化基础较为薄弱的地区,应着力补短板、强弱项,夯实信息化、数字化基础性工作。转载自国家中医药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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